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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6 12:29: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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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鹰潭市益民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六个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TYQ-2024-QYYT012 2.项目名称:六个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服务采购 3. 招标方式:纸质化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人收益为746万元/年。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年收益报价,报价不得低于746万元/年,上不封顶。 5.采购需求:对杏园市场、军民市场、新莲花市场、老莲花市场、鹰西市场、梅园市场6个市本级国有产权农贸市场及其附属房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 1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 4.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0-25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并递交纸质标书;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8 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局二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益民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17号杏园市场四楼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方式:17370155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鹰潭市一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滩上刘家安置区6排11号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15180084749

 

九、其他说明:

注:供应商操作请登录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首页,点击进入“交易主体”栏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账号注册。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对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 获取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5、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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